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推进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陕西省科学技术厅12月7日下午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线上宣讲报告会,我公司在科研楼六楼会议室设立分会场组织参与会议。公司相关领导、科研管理及科研人员参加学习。此次分会场学习由科技发展部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是为全面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动力、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依据宪法制定的;于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首次通过立法,并于2007年12月29日和2021年12月24日先后通过两次修订。
会上,西安交通大学张胜教授主要从此次修法的背景和过程等方面,结合西方国家成功的典型案例对《科学技术进步法》的部分条文和如何有效贯彻落实进行详细解读。修订《科学技术进步法》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应对百年变局、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迫切需要,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保障。
我公司将积极贯彻落实《科学技术进步法》和省科技厅相关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科技管理,强化基础研究,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努力以科技进步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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